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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公积金买房多遭“白鸽眼”,买家请自觉转商贷

发表于2014-12-15
标签: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 一次性付款 公积金贷款 

   近几年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买家,常会遭遇房企的“白鸽眼”,要么直接被告知仅可使用商业贷款或一次性付款,要么在优惠折扣上比使用商贷购房的买家明显缩水。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企若拒绝或者限制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的,将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但是,话说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多数住宅楼盘都不会直白地拒绝买家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却暗地里给公积金贷款的买家设置了重重关卡。

1、缓和的做法:加大对商贷和一次性付款买家的折扣优惠,对公积金贷款买家实施“零优惠”策略,驱使其“主动”选择商业贷款;

2、无语的做法:限定买家需在较短时间内获批公积金贷款,若逾期未能获批,则必须转成商贷或一次性付款,不然就当作买家违约;

    无奈的是,面对房企“婉拒”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现有法律政策暂无应对与执行的细则。作为买家,即便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资格,但也需做好临时变成商业贷款购房的准备。

  难道我们这些刚需族买房人真的就应该屁颠屁颠地任人“宰割”,没有别的办法么?听朋友说起过他那个盘,连哄带骗一直想要他转商贷,真是无下限节操都碎了一地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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