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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房黑中介早已成为城市牛皮癣

发表于2016-12-08

近年来,租房“黑中介”问题愈演愈烈,不少北漂青年遭遇过“黑中介”。据报道,近日多名租客举报北京东方华瀚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北京盛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称这两家公司存在强行收取费用、暴力驱赶租客等行为。租客孙女士称,自己被东方华翰的中介人员推倒在地,导致流产。

这固然是“黑中介”横行霸道的极端案例。不难看出“黑中介”的三板斧是怎么打的——他们会找各种理由,称租户违约,比如留宿了朋友或者交房租不及时,要求租户交违约金,然后暴力撬锁赶人,后往往还不退押金。有的中介竟称“租客欠了一万多元水费”,用多少水能贵到这个程度?“黑中介”屡被投诉,有的也被立案侦查。11月22日,警方抓捕了东方华瀚多名工作人员,其中有6人被刑拘。

“黑中介”被绳之以法,当然大快人心。可回到现实,这样的案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有的租户被黑了几千元,警方并不接受报案,只建议租户去法院起诉“黑中介”。多数北漂势单力薄,忙于工作,耗不起这个时间,“黑中介”因此有恃无恐。久而久之,“黑中介”成了城市里顽固的牛皮癣,既让租房者寒心,又是对法治文明的挑衅,还败坏了现代城市的文明形象,不严查狠治不行。

“黑中介”现象发生,有缺位、乏力的问题。专门成文的行业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直到2010年才审议通过,且2011年才施行。此时,自上世纪90年代活跃起来的房屋中介活动已经大规模发展了十几年,此间积累的问题之多,已不可想象。

就是这样一个姗姗来迟的部门规章,其实施状况也令人堪忧。中介公司视一些规定为无物。比如,《办法》规定,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但很多租房中介没有也无法向客户出示房产证。《办法》规定,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然而二房东式的房屋代理公司多如牛毛,至于无证上岗的中介人员更多。且《办法》的惩罚条款威慑力疲软,罚款都在3万元以下,这相比巨大的房屋交易额及中介利润,实在是九牛一毛,违法成本低廉至极。

上述一系列乏力甚至失效的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早些年,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海舟曾说,福州市房产中介机构有1000多家,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不足一半。现在中国已经出现雇员数万人、门店数千家的大型房地产中介企业。能力很难跟上行业发展的脚步。

此外,房屋中介行业缺乏自律。从业资格考试的门槛和区分度不高,以至于通过考试的从业者说:“考试可以带笔记,试题又容易,只要不是智障就能通过。”加之缺乏诚信管理,单个的机构和从业者一旦违规违法,没有全国联网的诚信档案来记录,侵害客户和无序竞争都得不到遏制。

要真正破解房屋中介的乱象,唯有循其发生机制的脉络,加强法治,一枝一叶地修剪,让房主、中介、客户回到三足鼎立的均势,终锻造出清明友善的中介行业。

“黑中介”成了城市里顽固的皮癣,既让租房者寒心,又是对法治文明的挑衅,还败坏了现代城市的文明形象,不严查狠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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